2008年9月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一版: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救女儿命的抚养费 当爹的怎忍心拒付
法官执行来的钱和父亲的忏悔书让病重的女儿看到希望
杨茜 尹杰 南叶

  17岁女孩小陈病危,可父亲却连基本的抚养费都不愿承担。小陈母亲张女士通过法院讨抚养费时,老陈不仅不给钱,反而将自己仅有的财产过户到了朋友名下。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,老陈终于心软了。日前,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老陈支付的26000元钱和一封忏悔书送到了张女士家中。

  他拒付抚养费 
  在农翔社区,笔者找到了小陈家。因为生病,小陈身体相当虚弱,已休学。张女士拿出小陈在嘉兴、上海等地医院的病历,里面的诊断均是感染性心内膜炎,其中还附了几张病危通知书。
  据了解,7年前,因为经常闹矛盾,张女士和老陈离了婚。法院判决小陈跟母亲生活,老陈每个月承担150元抚养费。“孩子的爸爸从来没付过抚养费。”张女士说,尽管如此,母女俩过得也还算安稳。可今年5月,小陈突然发起高烧,去医院一查,才发现得了这个病。这可急坏了张女士,因为她下岗多年,平时只是靠给人打工维持家里的开支,没有积蓄。从亲戚、同事那里东拼西凑了1万多元钱后,张女士开始带着小陈四处求医。钱很快就花完了,医院方告知张女士,这样的病例很少见,要救小陈,必须动手术,还要冒一定风险。于是,走投无路的张女士想到向前夫老陈讨孩子的抚养费,可老陈就是不愿意给钱。于是,张女士向南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000元抚养费,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陈支付医疗费14000余元。

  他转移了财产
  据南湖区法院相关执行法官介绍,起先,老陈答应8月22日那天会把抚养费12000元支付给张女士。可到了8月22日,法官并没有等到老陈,反而得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:为逃避责任,老陈竟然已把名下仅有的可供执行的财产—— 一辆帕萨特轿车过户给了别人。8月27日,当法院苦寻3天再次找到他时,他仍丝毫没有履行义务的意思。于是,法院依法对老陈实施了拘留。
  采访中,老陈对笔者说出了这样做的缘由:“离婚时,我一分钱也没有带出来,包括住房都让给她了。”老陈说,他也很关心女儿,这次孩子得了重病,他去看过,但是和前妻之间的恩恩怨怨,使他对前妻已经绝望。老陈表示,自己的汽车是别人给的,所以这次法院要强制执行,他不能拿别人的东西来为自己承担责任。可是经过法院调查,老陈的汽车产权确属于他本人,这次他把车子卖掉,明显是转移财产妨碍执行,而作为父亲,他不顾病危的女儿,完全是在逃避责任。

  他最终忏悔了
  老陈被关进了看守所。经过一番法、情、理交织的教育,老陈的良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,终于明白夫妻之间的恩怨不该牵扯到孩子,孩子是无辜的。最终老陈作出了深刻检讨,表示愿意尽力支付欠下的抚养费和医疗费,以后还要经常去看望女儿。他还格外认真地写下了一封忏悔书,让法官带给前妻和孩子。
  笔者从南湖区法院了解到,在老陈朋友的配合和帮助下,老陈不仅交清了欠了7年的抚养费12000元,还承担了女儿这次看病的一半医疗费。当法官把26000元钱和一封忏悔书转交给张女士时,张女士眼眶湿润了,她表示只要有一线希望,就一定会和小陈一起坚持下去。